各党总支,院属各单位、各部门:
2016年元旦、春节将至,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央纪委印发了《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2016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对确保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节俭文明、风清气正作出部署安排。为深入贯彻中央、中央纪委部署,根据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及河北省委教育工委、河北省教育厅有关要求,现就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通知如下:
1、落实主体责任,杜绝“节日腐败”。各党总支、各单位(部门)要把元旦、春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作为重要任务,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主要负责人要主动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通过各种形式,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坚决杜绝“节日腐败”。要抓好制度执行,按时报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自查月报表》。
2、强化规矩意识,践行纪律规定。各党总支、各单位(部门)要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切实坚持“高线”、守住“底线”、不触“红线”,做到“九个严禁”。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违反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3、加强监督检查,坚持从严执纪。院纪委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紧盯节日期间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及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突出问题开展明察暗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问题突出的单位(部门)严肃问责。
监督举报电话:13613316286;监督举报邮箱:13613316286@163.com。
监督举报信箱设在办公楼1楼大厅。
院纪委
201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