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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处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20-09-15 浏览次数:0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做出维护党纪的决定。

2.督促推动学院各级领导班子及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协助院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助院党委做好巡察工作,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建设。

3.监督检查学院各级党组织和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的情况,以及履行职责、行使权力的情况;加强对学院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监督检查,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4.认真受理处置反映学院党员干部违反党章党规党纪的来电来访及投诉举报,分类处置问题线索,定期分析研判投诉举报情况,提出工作建议,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

5.加大监督执纪力度,查处学院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党规党纪的线索案件。

6.依规依纪对违反党章党规党纪、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学院基层党组织及党员领导干部提出问责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

7.推进廉洁教育和廉政文化教育;就学院干部考察人选的党风廉政情况,提出书面意见;加强制度建设,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8.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推进落实;按规定向院党委、纪委和上级纪委报告有关工作。

9.组织学院纪检干部的理论、政策和业务学习,加强对其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健全内控机制,坚决防止“灯下黑”,不断提升队伍素质和工作水平。

10.完成学院党委、纪委和上级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