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院属各单位、各部门:
2017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依照上级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就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和廉洁自律工作通知如下:
1.严守廉洁纪律,严防“节日腐败”。元旦、春节期间是纠正“四风”重要节点,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省九次党代会精神,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持之以恒抓好落实,严防各类“节日腐败”。
2.强化规矩意识,践行纪律规定。要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重申如下11条禁令:
(1)严禁用公款购买贺年卡、烟花爆竹、土特产品等年货节礼;
(2)严禁收送购物卡、礼品、礼金、支付凭证、有价证券等;
(3)严禁违规组织或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
(4)严禁利用节日之机跑官要官、拉票贿选;
(5)严禁利用机关食堂、培训中心等相互宴请、违规吃喝;
(6)严禁组织隐秘聚会,规避组织监督;
(7)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
(8)严禁公款旅游,用公款购买景点门票,利用职权免费游览参观;
(9)严禁公车私用,违反公车封存停驶规定;
(10)严禁用公款报销个人费用;
(11)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
3.加强监督检查,坚持从严执纪。院纪委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顶风违纪行为一律严查快办,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问题,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对落实不力、问题多发频发、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的单位(部门)严肃问责。
监督举报电话:13613316286;监督举报邮箱:13613316286@163.com。
监督举报信箱设在学府路校区办公楼1楼大厅。
院纪委
2016年12月26日